4行業動態
您的位置:
首頁 ->
行業動態 -> 元器件儲存期計算原則
元器件儲存期計算原則
元器件的儲存期的起始日期通常按以下原則計算獲得。1、經過二次(補充)篩選,其篩選項目和條件不少于相關規定的相應超期複驗中非破壞性檢驗項目,且二次(補充)篩選完成日期或生産日期不超過12個月的元器件,可按二次(補充)篩選報告上(批合格)篩選完成的日期計算。2、元器件上打印的生产日期(或星期)代码(号),如进口器件代码“9908” 表示1999年第8周生产;凡仅有年月而无日期的均按该月15日计算(如果为星期代号,则按星期四的日期计算)。3、按産品合格證上的檢驗日期計算。4、按包裝容器上的包裝日期提前一個月計算。5、按元器件驗收日期提前兩個月計算,如果驗收時能確定元器件的生産日期,則應按生産日期計算。當得到元器件的儲存期的起始日期後,元器件的儲存期即是從元器件儲存的起始日期至預定裝機日期的時間。?